国际在线专稿(驻联合国站记者 沈汀):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首届缔约国大会3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首届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由中国政府提名参选的盲人教授杨佳成功当选委员会委员。
在成功当选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第一任委员后,杨佳依然显得那么沉着与冷静。从言语中可以听出,她的这份宠辱不惊源自于这些年来从事《残疾人权利公约》相关事务的资历和经验,以及因此而不断累积的自信与从容。她说:“这个公约谈判的过程一共是8轮,中国也是自始至终都加入的,我们一直对这方面都积极地参与。另外,在政协里面,我做的一些工作也是跟这个有关的,所以对这一块可以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情结,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实际上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也可以说既是荣誉也是责任。”
现任中国盲人协会副主席的杨佳,曾任世界盲联理事、北京残奥会顾问。她长期致力于促进和保护残疾人权益的事业,被誉为女性残疾人的杰出代表。早在2000年,也就是联合国开始着手研究制订一个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国际法律文件时,她就已经开始参与其中。2001年,第56届联合国大会决定研究制订《残疾人权利公约》,2006年12月13日,第6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这一《公约》,成为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全面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件。杨佳正是这一公约诞生的亲历者和见证人,而此次能够参加《残疾人权利公约》的首届缔约国大会,更让她感到由衷的高兴:“我对这个公约一直是情有独钟的。因为在公约还没有开始制订以前,90年代我就投入到推动公约的制订中,2000年我到联合国开了两次会,都是强调应该制订一个有关残疾人的国际公约,让它更具有法律的效应。所以对这一块,自己一直是属于积极推动者和参与者。所以,我今天看到成果了,我觉得非常高兴。”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副代表刘振明大使在当天会议的发言中表示,中国政府始终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中国积极倡导、支持联合国制订《残疾人权利公约》,于2007年3月成为《公约》首批签约国。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6月正式批准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并根据《公约》修订了《残疾人保障法》,实现了国内法与公约的衔接,这再次表明中国政府积极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坚定决心。
杨佳也认为,自己此次能够当选委员,除了和本人的经历相关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因为有了中国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作为坚强后盾。她说,此次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就是帮助世界各国更好地履行这一公约。因此,她个人的当选也意味着中国不仅参与到了公约的前期准备和制订签署,也在最后的履行阶段派出专家代表参与其中,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参与。尽管刚刚当选,杨佳已经对今后的工作有所展望:“这个委员会因为来自不同的国家和文化背景,我觉得关键是作为一个团队应该保持一种开放的心态,能够进行真正的合作,互相尊重,然后大家在一起能够相互学习,让公约能够在世界各地认真地得到履行。”
杨佳一直无法忘记自己在哈佛大学学习公共服务管理时学到的有关国家“软实力”的概念,在她看来,中国近年来积极参与《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订过程以及今后对这一公约的忠实履行,不仅会大大促进中国的残疾人事业发展,对于中国“软实力”的提升也将是一种有力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