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2010〕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由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联共同制定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7号)要求,中国残联组织编写了《盲人医疗按摩技术操作规范(试行)》,并已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审定。
经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将《盲人医疗按摩技术操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主题词:盲人医疗按摩规范通知
抄送: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卫生局。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0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