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府近日对 《南宁市盲人保健按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出修改,针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由之前的吊销南宁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从业资格许可证“升级”为取消南宁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从业资格认定。
如今,南宁市出现不少盲人按摩院,而“按摩院”是否正规,成为让不少市民担心的问题。根据《规定》,市民可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对盲人按摩院正规与否进行辨别。
硬件方面,开办、经营盲人保健按摩业要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资金。经营场所设计应符合有关规定,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按摩床位2张。每递增1张床位,经营场所面积应增加7平方米,并不得设置包厢、隔断、房中房、贵宾房、蒸浴、洗浴等设施。此外,经营场所、用具应符合卫生标准,并有相应的卫生防护和消毒设施。盲人保健按摩的服务价格还应以文字形式公开。
软件方面,盲人保健按摩人员不得少于2人,每增加1张按摩床,须增加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人。盲人保健按摩人员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经过保健按摩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按摩工种)。从业人员还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同时,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必须占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从业人员50%以上(含50%)。
《规定》还要求,开办、经营盲人保健按摩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取得南宁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从业资格认定,并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未取得南宁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从业资格认定的按摩机构,不得使用“盲人按摩”字样作为机构名称。并禁止利用盲人保健按摩场所从事色情、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注意到,修改后的《规定》更为“严厉”了。如果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针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则由之前的可吊销南宁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从业资格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修改为: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南宁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从业资格认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