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厅(2012)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和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宣传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载体。此项工作对进一步分析残疾人状况变化,预测发展趋势,评估《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及全国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残疾人状况监测已成为中国残联年度重点工作,为了切实做好2012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
残疾人状况监测是了解残情、适应国情、研判发展形势、促进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工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和《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省级残联和抽中监测样本的市(地)、县级残联,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监测工作,保障监测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安排能力强、情况熟悉的同志负责监测工作,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深入了解工作情况,具体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
二、严格执行方案
各地要坚持科学态度,在监测员培训、监测对象名录核对、底册编制、现场入户填写监测问卷,以及问卷质量审核等一系列环节,都要严格贯彻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要求,一丝不苟地完成好2012年度监测工作。
三、确保监测数据质量
确保监测数据质量是监测工作的根本要求。各级残联主要领导是保证监测数据质量的责任人,直接负责监测工作的质量。要教育监测人员加强责任心,认真细致地工作,要把监测数据质量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都要对上报的监测资料加强审核验收,认真把好质量关,质量不好的,要坚决退回重做。中国残联将按照《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考核办法》(残联厅发[2010]8号),以数据质量为重点,对各地监测工作进行考核。
四、保障监测经费投入
各地监测工作经费要在本级残疾人事业费中予以安排,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2012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实施方案
中国残联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残联研究室:李坤 010-66580129 likun@cdpf.org.cn
全国监测办公室:崔雅满 010-66580160 010-66580138(传真)
电子邮箱:cuiyaman@cdpf.org.cn
附件:
2012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1〕93号),做好2012年度的监测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国家通过监测,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为分析残疾人状况的变化,预测发展趋势,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评估《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和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提供数据支持。
二、监测的组织领导
2012年度监测工作在中国残联和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监测任务的地(市)、县(市、区)残联和监测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监测范围与对象
2012年度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点沿用2011年度监测的734个县(市、区)中的1468个小区,对2011年确定的残疾人监测对象进行连续跟踪。
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办公室负责统一下发2012年残疾人状况的监测小区与监测对象名录。各省级监测办公室负责安排地(市)、县(市、区)对监测小区和监测对象名录进行核对,核对结果上报全国监测办公室。
四、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状况,涉及残疾人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社区服务、无障碍环境、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情况。2012年监测问卷由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办公室负责修订后统一印刷下发。
五、监测人员组成及培训
省级残联明确部门分工,安排有监测经验的业务骨干充实到监测办公室,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基层监测员由县(市、区)残联安排有实际经验的人员担任。村居委会干部担任陪调员。监测工作和人员要保持延续性。
省级监测员师资由中国残联统一组织培训,县级监测员培训由各省负责。培训内容包括监测方案、入户访问方法、监测问卷填写、质量控制与核查方法等。
六、监测的主要实施步骤
(一)技术准备
修订监测方案、下发核对监测小区与监测对象名录、编写监测工作手册、印制监测问卷、组织监测人员的培训。
(二)监测实施
组织监测人员根据监测对象名录入户访问,填写监测问卷、复查、编码、各级监测办公室组织进行质量控制,分级进行质量验收、上报。
(三)数据处理
全国监测办公室组织监测数据录入和数据处理、建立监测数据库。
(四)分析研究
国家和省级监测办公室认真开展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完成年度监测报告。
七、经费
监测经费列入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费,分级负担,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费主要用于制定监测方案、数据库软件开发、问卷设计和编辑工作手册、监测人员培训、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分析研究、入户监测费、问卷和资料印制及组织协调等费用。
八、工作进度安排
2012年9月底前,国家完成修改监测方案、问卷及指标解释,下发监测点与监测对象名录,完成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国家级培训。省级核对监测点名录,充实监测队伍。
2012年10月,完成省级培训,发放监测用品,县级残联负责组织对监测对象名录进行核对后编制监测底册。
2012年11月,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入户访问、参照监测底册填写监测问卷,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监测时间范围:2011年11月1日0时至2012年10月31日24时。
2012年12月,各县级残联对填报的监测问卷进行审核和编码。
省、市级残联对上报的监测问卷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于2013年1月15日前上报到中国残联。
2013年1月15-31日,全国监测办组织问卷清点,验收。
2013年2-4月,数据录入、编辑和整理。全国监测办和各省监测办指派专人负责答疑。对差错率超过验收标准的将退回重新返工。各省监测问卷的差错率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各省2013年3月15日前上报2012年监测工作总结。
2013年5月,数据分析、专家研讨,完成年度监测报告。
2013年6月,发布监测报告,通报表彰监测工作先进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