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残疾人体育中心,残疾人体育协会:
为进一步激发残疾人参与冬季康复健身体育热情,带动养成良好的冬季运动习惯,经研究,我中心拟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期间举办“第八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体管中心系列示范活动暨残疾人冰雪运动进基层”活动。本次活动将持续突出工作重心下沉一线基层的原则,面向县(区)残疾人及在校残疾人青少年朋友组织开展冰雪、仿冰仿雪或冬季康复健身体育活动。现公开征集承办单位,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概况
进基层活动计划为期1天,规模不少于150人(其中残疾人130人,工作人员、亲属及志愿者在内20人)。各承办单位负责设计冰雪、仿冰仿雪或冬季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内容以及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承担参与活动的人员安全和传染病防控责任。
二、申报期限
申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6:30前有效。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各省级残联,残疾人体育中心,残疾人体育协会。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推荐县(区)残联和残疾人学校的能力。
四、推荐条件及要求
(一)有开展冰雪活动意愿的县(区)残联和基层残疾人学校。
(二)已开展冰雪活动的县(区)残联和基层残疾人学校。
(三)具有较高的活动组织管理水平和较丰富的承办能力,拥有高效的执行团队。
(四)提供能满足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及设施条件。
(五)承办单位能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能力。
(六)可开具合法票据的县(区)残联或基层残疾人学校。
五、名额分配
(一)各地可推荐不超过2家单位,即:2家县(区)残联单位或2所残疾人学校或1家县(区)残联单位及1所残疾人学校。
(二)体管中心根据各地申报实际动态调整。
六、申办材料
(一)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的申报表。
(二)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活动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传染病防控方案、安全预案等文件材料。
七、申办程序
(一)申报。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于2023年10月20日16:30前,将盖有公章的申报表和申办材料扫描件以邮件方式一并发送至qtta@caspd.org.cn,逾期不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体管中心将对申报单位推荐的县(区)残联及基层残疾人学校进行审核、评估,综合研判后确定活动承办单位。
(三)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与承办单位签署服务委托协议。
八、经费说明
(一)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依据《中国残联残疾人体育经费管理办法》(残联厅发〔2019〕20号)有关规定,提供活动基础经费补贴,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责。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提供的基础经费补贴可用于活动中发生的餐饮、保险、交通、传染病物资、宣传物料制作及活动用品等相关支出。不包括人员劳务、器材购置及奖品费。
(三)经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及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挪作他用。活动结束后,上述费用如有结余,应退还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四)经费使用过程中如有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由承办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九、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深入了解基层开展冰雪运动状况,对有意愿、有条件和已开展冰雪、仿冰仿雪运动的县(区)残联或基层残疾人学校给予鼓励支持并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应完整细致,缺项或漏项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相关县(区)残联及基层残疾人学校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橱窗等宣传媒介和平台,邀请媒体积极报道好活动实施情况。
(四)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应第一时间将活动总结及宣传报道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tta@caspd.org.cn,用于体管中心后期活动总结所需。
十、注意事项
体管中心默认承办单位已知晓冰雪或仿冰仿雪运动风险,冰雪运动期间发生的任何伤亡及意外事故与中国残联、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以及其他关联方无关且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
联系人:张绍华
电话:13810715581
(二)上海、重庆、江苏、浙江、甘肃
联系人:高凡
电话:13911219037
(三)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福建
联系人:代青松
电话:13439585917
(四)云南、贵州、四川、安徽、江西
联系人:闫立春
电话:18210326039
(五)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宁夏、海南
联系人:王丽媛
电话:18910906370
(六)内蒙、青海、新疆、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联系人:于淼
电话:15210901256
(七)电子邮箱:qtta@caspd.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第八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体管中心系列示范活动暨残疾人冰雪运动进基层活动申报表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