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位中国留学生小黎,在美国毕业之后找工作。应聘一个职位时,公司人事部头头看看他,给了他资料,但是附加上“要对非洲文化有所了解”的要求。小黎一看不行,自己对非洲丝毫不了解,就打算放弃申请了。幸好这时,一位早年赴美的朋友哈哈大笑着提醒他:“这就是针对你的,让你自己退却!他们公司的意思是:要找个黑人。”
原来如此。美国这家公司需要雇佣有色人种的员工,但是,这位人事经理,对黄皮肤的华人的歧视更甚于黑人,所以他提出“对非洲文化有了解”作为挡箭牌。小黎委托律师,勇敢地找公司质疑——这个工作的性质和要求,丝毫不需要对非洲文化有了解,恰恰相反,因为公司的业务与日本、韩国、新加坡都有联系,应该是要求“对东方文化有所了解”才是!……经过努力,小黎奇迹般得胜,得到了这份工作。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
首先,各种理由的歧视,在任何国家都会有,即使是法制健全的社会,那“隐性歧视”也无所不在;
其次,对待这类连法律都难以干预的“隐性歧视”,我们不应该沉默,应该斗争。
毋庸置疑,《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出台,是我国残疾人就业的一大福音,时间不长,已经有了效果,也还存在太多的问题。特别是盲人,这个最困难的群体就业也是最困难的,我们不能指望《条例》出台以后,在一朝一夕就彻底改变盲人就业的困境。我们已经有了光明的前景,但是,要走向这个前景,我们每个人的每一步都是关键的——这包括:盲人自身的自强、法律监督的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社会舆论的倡导、公民素质的提高……
在这其中,人的“主观能动性”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努力、努力、再努力!记住中国留学生小黎的故事:——看似不可能的事情,终究会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