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发布会现场 吕凤泉摄
日期:2008年9月8日
时间:11:00
地点:北京残奥会主新闻中心
主持人孙先德:各位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状况。我们请到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孙先德先生;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司长;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张世峰先生。首先请孙先德先生给我们介绍有关情况。
图为孙先德发言 吕凤泉摄
孙先德: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是第十三届残奥会开幕的第三天,我愿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二十周年。中国残疾人事业是在国家改革开放进程中崛起和发展的,已从单一的福利救济型工作发展成为领域广阔的综合性社会事业。二十多年来,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两次开展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颁布《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实施五个发展残疾人事业国家计划,设立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制定涉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各领域的政策措施,建立新型、统一的残疾人组织,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目前,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比较系统的业务体系、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近2万个,实施白内障手术复明、聋儿语训、精神病防治康复等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和社区康复项目,使1524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7%,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到1667所,建立高等特殊教育学院14所,近2万名残疾人在普通高校就读;城镇残疾人就业434万,农村在业残疾人稳定在1800万人,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3127个,700多万城乡残疾人得到职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36万残疾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0多万残疾人享受集中供养和五保供养,370多万人得到政府不同形式的救助;扶贫开发帮助1000多万农村残疾人解决了温饱,对28.7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大中城市普遍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设置和改造了一大批无障碍设施,一些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了无障碍信息服务;设立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机构2600多个、维权示范岗3200个,3300个律师事务所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群众性残疾人体育快速发展,参加残奥、特奥、聋奥等运动的残疾人260多万;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服务,定期开展残疾人艺术汇演并打造了《千手观音》等经典文艺作品;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10万多个,登记在册志愿者139万名;建立优秀残疾人表彰机制,436名残疾人被授予"全国自强模范"称号,50多名残疾人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积极参与国际残疾人事务,发起并推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定和通过,与30个国家的残疾人组织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残疾人及其亲友中有1179人担任县级以上人大代表、2926人担任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做出了贡献,实现了人生价值。
女士们,朋友们,先生们,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得益于改革开放,得益于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也得益国内外新闻界朋友的支持。在此,我代表中国的残疾人和中国残联向你们表示真心地感谢!谢谢!
主持人孙先德:感谢孙理事长的情况介绍,下面请于法鸣司长介绍情况。
图为于法鸣发言 吕凤泉摄
于法鸣:女士们、先生们,媒体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中国的残疾人就业工作作一简要介绍。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就业促进工作的总体战略来考虑,统筹规划,重点考虑。
在中国,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主要有三条途径:一是集中就业,将残疾人集中安排到专门为解决其就业问题而开办的福利企事业单位工作。二是分散按比例就业,按照《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三是自谋职业,国家鼓励残疾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参与市场竞争就业,通过自谋职业和个体就业,实现自我价值,奉献社会。
为全面促进残疾人就业,中国已经相继出台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的责任,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
目前,通过强化落实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帮助农村残疾人多渠道,多途径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国的残疾人就业。有一组数字可以提供给各位记者,能够很好地说明问题:
截止2007年底,全国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已经达到433.7万人,农村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了1696.6万人。仅2007年,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已经达到39.2万人,我们中国城镇每年新增加的残疾人需要安排的残疾人有30万人,基本上每年新增加的都得到安排。其中,集中就业的残疾人是11.9万人,社会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1.5万人,个体就业和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是15.8万人。这一组数据可以看出残疾人融入社会,在市场当中政府鼓励他们通过市场自谋职业,自主择业的比重在4成以上。有些数据提供给记者的一些材料里,不多讲了,谢谢大家!
主持人孙先德:谢谢于司长的情况介绍,下面请张世峰做情况介绍。
图为张世峰发言 吕凤泉摄
张世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我很高兴就民政部门开展的残疾人福利事业、残疾人社会救助事业及相关工作向大家做介绍。一是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升残疾人保障水平。通过举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五保供养机构,为无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实行集中供养。目前全国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近35000家,供养人员149万,社会福利院1490家,供养人员数十万。儿童福利机构269家,供养人员3.4万,精神病人福利院153家,供养人员2.9万,这些集中供养的人员中相当一部分是残疾人,特别是儿童福利院,绝大多数都是残疾孤儿,精神病人福利院基本上全部是残疾人。近年来民政部高度重视城乡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从2006年起,民政部在全国启动实施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农村五保公营机构霞光计划,今年还启动了全国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也就是说在未来的几年时间内,在全国地市一级的城市都建立起一所儿童福利机构,在全国各个县市区都要建立一所包括供养残疾人在内的社会福利中心。
在加强机构建设的同时,民政部注重针对残疾人的特点,加强福利机构和福利工作中医疗康复功能的建设,努力提高残疾人的残疾水平,从2004年起,民政部在全国启动实施了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四年来,已经累计投入8亿元福利彩票公益金,为近4万多名残疾孤儿进行了手术矫治和康复,其中6千多名术后康复儿童被国内外家庭收养。民政部门还注重发挥指导社区建设的优势,大力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为推动社区康复提供依托和载体。目前全国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9319个,各类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7.2万个,各类城镇便民网点89.3万个,民政部正在开展的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确定了304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都把残疾人康复纳入农村社区服务体系中,为农村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努力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城乡实施最低社会保障工作中,积极推行分类救助,对存在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按残疾程度不同,分别享受待遇不同的重点保障,使其救助水平与一般的低保对象有所区别。具体说,对重度残疾人一般在当地低保标准基础上,上浮10%至50%的比例发放低保金。对轻度残疾人视情况增加一定数额的低保金,截止到2008年6月,全国2267.7万城市低保对象中,残疾人约128.1万人,占全国城市低保对象总数的5.6%,占农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经建立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低保对象已达3749.9万人,其中残疾人326.5万人,同时农村还有66.7万残疾人被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各地及时将符合救助的残疾人纳入大病救治范围,对残疾人困难家庭实施一系列特殊优待,极大减轻了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负担。截止到2008年6月底,全国已完成124.5万名城市困难残疾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其中重度残疾成年人102.4万名,重度残疾未成年人22万多名。
三是推动社会福利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社会福利企业是为安置残疾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劳动就业而兴办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是残疾人集中就业的主要方式和有效载体,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利益,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从2005年4月开始,民政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开始对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完善工作,从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新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新政策与旧政策相比,在企业的投资主体,享受政策的范围,最低比例限制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新政策实施以来,残疾人的就业得到进一步拓宽,残疾人的劳动就业的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护。目前全国共有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职工56.3万人。
四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发展慈善事业,让残疾人感受到社会的关怀。残疾人历来是慈善事业重点关注的对象,2007年,国内外各界共捐赠223亿元,资助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困难人群。2008年,民政部投入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000万元,李嘉诚基金会捐资5000万元,启动“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免费为他们实施手术治疗和康复训练。
我的介绍完了,谢谢大家。
主持人孙先德:谢谢张部长的介绍,下面请大家提问,提问之前请大家通报一下您的姓名和代表的机构。
中国日报记者:请问于司长。您在介绍中说到了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有很多措施,截至到2007年底,我国大概有两千多万残疾人得到了就业,另外没有就业的将近六千万残疾人在社会保障方面有没有什么照顾?
于法鸣:谢谢这位记者提出的问题。中国残疾人事业实际上是八千多万残疾人,真正有工作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只有4300多万,目前解决的总数超过一半,但是大部分都集中在农村,光农村就有六千多万,所以在农村的就业基本上都是自然的就业形式,集中在城镇的应该说绝大部分都解决了,没解决的纳入了城镇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里,包括失业人员有失业保障,不是失业人员且还没有就业的,新成长的,没有交失业保险的纳入城市低保,现在把城市低保已经向农村延伸了,都是有保障的。
第二个问题是不是纳入整个社会保障?我们讲残疾人融入了整个社会的保障体系里,在制度的设计上没有漏缺,全部纳入保障了。对残疾人就业方面,政府对比其他特殊困难群体更加重视,我们在就业促进法颁布之前就专门出台了残疾人的就业条例,这是专门针对残疾人就业来颁布的一部法律。去年5月1日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以后,今年5月1日又开始在就业促进法里非常明确地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和平等就业,反对歧视残疾人以及对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等这些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跟中残联在整个就业服务系统落实这些法律,执行这些法律,落实有关就业原则的各项政策。不知道是不是满足你的问题。
法新社记者:残奥会是否可以改变中国民众的观念,改变中国民众对残疾人的看法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孙先德:非常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大家知道一个观念的改变不能靠一个活动或者一个项目,是需要潜移默化,需要一个历史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和中国民众对残疾人的观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观,甚至得到很大程度的变化。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现在记者朋友们可以到社会上去看一看,我们国家对残疾人的观念就名字而言有了变化,20年前不叫残疾人,叫残废人。现在从娃娃到老年人,基本上没有说残废人的,都称为残疾人,就充分体现了民众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了变化。现在社会对残疾人扶残、助残,尤其是特殊困难的群体给予的帮助,大家只要有力量都伸出援助友爱之手。我深信随着我们国家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观念会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对残疾人的帮助会更多。谢谢!
南华早报记者:昨天,我们和香港的慈善组织进行了一些谈话,在过去的十年里,这些组织一直在访问河北和北京的孤残机构,但是在残奥会期间,说出于安全的考虑,暂时不能去访问这些机构,只能等到10月份以后才能够来访问。所以请问张先生知道这些情况吗,是安全措施妨碍了志愿人员访问孤残机构吗?这个措施是否由民政部采取的。
孙先德:昨天接到你的电话以后,我们跟有关部门核实,现在还没有有关具体情况,张司长不知道有没有补充的。
张世峰:这位先生提到的问题,直到现在我们并不了解,起码是我们作为业务主管的司局不了解,实在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