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残联获悉,自2014年1月起,济南市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00元,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提高,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市低保重试残疾人的生活困难。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水平,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济南市残联反复调研、多方呼吁、积极协调,于近日修订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济残联[2014]8号)。
《办法》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济南市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商河县按照省直管县标准执行)。
此次调整,由于各级统计和经费核算等原因,致使一季度发放时间延迟,故2014年度一季度经费推迟至二季度一并发放。